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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动车充电柜内必须安装灭火装置
7月21日,广州市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陈键华介绍了全市充电设备及配供电情况。陈键华指出,广州市以“安全、便民、利民”为原则推进电动车相关配套设施技术改进,目前已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指引》(下称《指引》),聚焦充换电安全和产品质量,从供配电系统、充换电系统、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等多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提出了全面技术要求。
在供配电系统方面,广州市工信局明确要求充电设备“一专,两不低于”,其中“一专”是指充换电设备线路应设置专用配电箱,“两不低于”是指配电箱安装高度不低于1.5m,充电柜与换电柜配电箱及输出线容量不低于总功率,并预留余量。
《指引》明确充电插座技术指标,要求产品具有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过充保护、过载保护、过温保护以及防溅水等安全功能,特别是针对广州雷雨天气较多的情况,对室外无雨棚遮挡的停放充电场所要求具备雷雨天气自动关闭电源输出的功能。同时,对于充电插座的使用寿命,《指引》提出了正常插拔次数应不小于1万次的要求,能够有效避免插座频繁插拔导致接触不良等问题。
此外,《指引》明确充电柜与换电柜技术指标,要求具备电池充满后自动断开、输出过压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漏电保护、水浸保护、防雷保护等功能,同时必须在柜内安装灭火装置,柜内出现明火或温度超170摄氏度时,5秒内触发灭火装置并自动灭火,通过以上功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在安全方面,广州市加强电动车停放场所监控系统建设,要求充换电区域设置可视探头,充换电控制器应具有通信功能,要与运营企业应用平台进行网络实时传输,以便实现远程操作、问题反馈、安全自检等功能。此外,《指引》还要求充换电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采用围栏等防护措施进行隔离,室内充换电区域须设置排风装置。
陈键华表示,《指引》的印发实施基本推动解决广州市当前阶段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缺失问题,为各区、各部门和各建设单位在大规模开展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技术标准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指引》的社会宣传力度,提升市民、企业的知晓度、参与度,力争《指引》全面普及落地,使得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更安全、更便民、更利民。”陈键华说。他呼吁各建设充换电设施任务单位主动根据《指引》开展有关建设工作,一起守护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出行。
【南方日报记者】郎慧 郭苏莹
【实习生】郑舒元
【作者】 郎慧;郭苏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